2006届毕业生离校指南
一、毕业生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到善始善终,文明离校。
二、毕业生离校时应把宿舍、教室卫生打扫干净,保持室内门窗、玻璃完整无损,并自觉,及时归还借用学校的所有财物。
三、6月30日,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四、7月3日,毕业生到所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到校公安处派出所领取《户口关系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领取户口未迁入证明,就业单位在西安市九区的毕业生领取户籍卡);然后凭《离校手续单》、《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或户口未迁入证明、户籍卡)、《学生证》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等。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28-6月30日毕业生团员以院(系)为单位到校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五、7月4日在5号公寓前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六、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按期到就业单位报到。
七、毕业生如需改派,须有用人单位退函、原《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及个人申请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学生就业办公室中请改派。
八、在离校前尚未还清学校贷款的毕业生,暂缓发放其毕业证书。
九、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一切证件及其他物品,以防丢失。
学生就业办公室
2006年6月
二、毕业生离校时应把宿舍、教室卫生打扫干净,保持室内门窗、玻璃完整无损,并自觉,及时归还借用学校的所有财物。
三、6月30日,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四、7月3日,毕业生到所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到校公安处派出所领取《户口关系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领取户口未迁入证明,就业单位在西安市九区的毕业生领取户籍卡);然后凭《离校手续单》、《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或户口未迁入证明、户籍卡)、《学生证》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等。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28-6月30日毕业生团员以院(系)为单位到校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五、7月4日在5号公寓前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六、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按期到就业单位报到。
七、毕业生如需改派,须有用人单位退函、原《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及个人申请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学生就业办公室中请改派。
八、在离校前尚未还清学校贷款的毕业生,暂缓发放其毕业证书。
九、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一切证件及其他物品,以防丢失。
学生就业办公室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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