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昌邑市选调应届大学以上毕业生简章
为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昌邑市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08年,昌邑市继续面向全国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全日制大学以上毕业生到镇(街道)工作。
一、选调范围、数量和专业
1、选调范围。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的2008年应届全日制大学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均可报名。
2、选调数量。全市计划选调10名。
3、选调专业。重点选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与规划、财会、法律、纺织印染、外经外贸、海洋生物、化工、外语(英语、日语、韩语)、机械、电子、信息传媒、环境工程、路桥与建筑工程、文秘、涉农专业等专业,“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专业。
二、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以上奖学金,达到毕业标准,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备以上一项条件即可,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不受该项条件限制)。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正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成员。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
4、年龄一般在24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热爱农村工作,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免收报名费。
2、报名地点: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昌邑市委办公楼一楼东侧)。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外语等级证书和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有关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名。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要加盖院系党组织、相应的院系或学校团组织公章。不接受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报名。
填写《2008年报考昌邑市选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学生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于考前2日内,到昌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三)笔试。6月上旬,在昌邑市集中组织录用资格笔试。笔试内容是综合知识,注重测试考生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能力,时间半天。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安排在笔试下一天进行。
(五)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考察人选,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政审,组织填写《昌邑市选调大学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四、录用办法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和考察,重点了解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然后依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2、录用人员确定后,纳入全市毕业生分配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录用人员专业情况,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法,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将其行政关系安排到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被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使用管理
选调人员报到工作后,组织人事部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管理,定期考察,重点培养,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联系电话:中共山东省昌邑市委组织部:0536-7196193
山东省昌邑市人事局:0536-7123768
山东省昌邑市委组织部网址:http://www.cydjw.com
一、选调范围、数量和专业
1、选调范围。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的2008年应届全日制大学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均可报名。
2、选调数量。全市计划选调10名。
3、选调专业。重点选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与规划、财会、法律、纺织印染、外经外贸、海洋生物、化工、外语(英语、日语、韩语)、机械、电子、信息传媒、环境工程、路桥与建筑工程、文秘、涉农专业等专业,“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专业。
二、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以上奖学金,达到毕业标准,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备以上一项条件即可,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不受该项条件限制)。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正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成员。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
4、年龄一般在24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热爱农村工作,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免收报名费。
2、报名地点: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昌邑市委办公楼一楼东侧)。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外语等级证书和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有关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名。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要加盖院系党组织、相应的院系或学校团组织公章。不接受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报名。
填写《2008年报考昌邑市选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学生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于考前2日内,到昌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三)笔试。6月上旬,在昌邑市集中组织录用资格笔试。笔试内容是综合知识,注重测试考生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能力,时间半天。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安排在笔试下一天进行。
(五)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考察人选,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政审,组织填写《昌邑市选调大学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四、录用办法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和考察,重点了解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然后依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2、录用人员确定后,纳入全市毕业生分配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录用人员专业情况,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法,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将其行政关系安排到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被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使用管理
选调人员报到工作后,组织人事部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管理,定期考察,重点培养,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联系电话:中共山东省昌邑市委组织部:0536-7196193
山东省昌邑市人事局:0536-712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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